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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2016-12-03     浏览次数:2069 次   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下载文章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5年

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5年实施计划

 

为深入推动实施《四川省计量发展规划(2014—2020年)》,特制订2015年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计量科技基础研究取得新进展。完成8项重点领域关键检测技术、7种测试方法和2种标准物质研究研制工作。

(二)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更加完善,量传溯源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12项计量基准、标准的技术改造任务,完成7项量值传递新技术研究和11项新型计量器具产品开发,建立39项以上区域或行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全省计量技术机构开展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量值比对。

(三)计量监管工作有效加强。开展对6家以上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维护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完成1800个批次定量包装商品、1330个批次商品包装和4类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集贸市场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加强电能表首检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四)诚信计量市场氛围逐步形成。完成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培育验收工作。

(五)能源计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进11个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完成对3类产品能效标识执行情况的专项抽查和450家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验收工作及《合同能源财政奖励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

二、年度重点任务

(一)计量科技基础研究取得新进展。

1.加强重点领域关键计量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研究。依托省内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资源,加强计量标准研究,进一步提升计量水平。在测绘、能源资源、交通安全、煤矿安全等领域完成数字相机计量检测装置与检测技术、特大型轴类零件高精度在线测量技术等8个项目的关键检测技术、检测方法研究;完成《GPS车载终端校准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规程》等7个四川省地方计量检定过程/校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测绘局、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教育厅、省安全监管局)

2.提升标准物质研究和研制能力。围绕石油化工、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完成空气中氨气标准物质、氮气中氨气标准物质2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研究研制工作。(牵头单位:中测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3.加快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涉及生物安全、公共安全、装备制造、新型能源、贸易结算等新型计量测试技术和测试方法研究,完成环境气体中污染物硫化物测量方法、环境气体中甲醛及氨测量方法等7项新型计量测试技术或测试方法研究。(牵头单位:中测院,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能力进一步提升。

4.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整合全省现有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完成电磁能效测试、气体分析与测试技术研究等12项计量标准的技术改造任务;完成《基于机器视觉的钢卷尺全自动检定装置的研制》、《温湿度变送器自动校准测量系统的研制》等11项新型计量器具产品研发,服务产业发展。(牵头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中测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

5.提升计量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加大国家西南大区、省级计量区域中心、市(州)级计量技术机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新建生物及制药设备温湿度场检测校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装置、电动机经济运行测试装置等39项计量标准项目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中测院,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6.组织量值比对,确保量值统一。组织全省市(州)级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加油机检定装置、电流电压互感器检定装置、工业铂电阻等3个项目的量值比对工作。(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中测院、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计量监管工作有效加强。

7.强化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监管。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监督管理,逐步实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8.加大定量包装商品、商品包装监督抽查力度。安排市(州)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不少于1800批次净含量监督抽查工作及不少于1330批次的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9.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在全省计量技术机构对本单位在用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维护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省质监局将组织对不少于6家机构的监督抽查。(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加强制造许可监管。加强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引导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牵头单位: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诚信计量市场氛围逐步形成。

11.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培养自律意识,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引导、培育1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

12.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对2014年100个集贸市场、100座加油站、100个餐饮店、100个商店(超市)、100个医疗机构、50个眼镜店、80所中小学校、50个社区(乡镇)及主要交通道路和公共事业单位等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十个领域开展的诚信计量宣传活动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效果组织验收,逐步形成诚信计量的良好风气。(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教育厅、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

(五)能源计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3.积极推进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大力推进1个国家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和10个省级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的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能源数据采集平台,实施能源数据的在线实时采集。(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工商局)

14.加强对重点产品执行效能标识制度情况和企业能源计量专项核查。完成对全省电机、手提电脑、节能灯等3类产品执行能效标识进行专项抽查,完成150家列入我省“千户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验收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15.实施计量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计量领域高层次、专业型、专家型、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培训和外送培养,重点在能源计量领域培养高精尖人才。(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16.完成合同能源财政奖励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质监局,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